张学鹰律师,东莞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国晖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了方便合同的订立,在经济生活中,格式条款已经十分普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格式条款都是合法有效的,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的情形有哪些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格式条款无效主要有以下情形:
1、对于格式条款合同,如果没有尽到告知或者特别警示对方当事人,则该条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依照《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合同制订者过于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了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同时规定:;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1、合同法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规定还包括在提请对方注意的方式上,应采取合理的方式。
此处合理指的是采取的方式必须能够达到对方完全明白此内容,如咨询、针对性的解释等;
该项义务的履行必须是在合同订立完成之前,因为只有订立之前提示其免除或限制其的规定,会给对方很大选择余地,从而更能体现到法律的公平;
提请注意必须达到足以使相对人注意到其免除或限制其条款的存在,从而避免了制定者利用此条达到其某种目的,使另一方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的情形;的相关知识,订立格式合同必须在双方的合意下,若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该格式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要跟合同打交道,就业的时候,做买卖的时候,租房买房的时候,签订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为了能更好地实现合同的目的。那么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你知道是哪些吗下面跟着的去看看吧!
一、查清合同交易对象的情况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调查好对方的底细,不能稀里糊涂的就签字了。要拿出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身份的文件,审查清楚可以防止对方泡路。尤其是要注意亲朋好友或者是其介绍的人。
二、合同价款、违约明确
不要以为你把合同价款谈妥了就完事,写在合同里就举得有保障。价款明确不仅要求数额明确,更重要的是付款方式以及是用美金付呢还是人民币呢,这些都是很讲究的,付款方式写的不清不楚,容易让对方钻空子,最后价款很可能因此而改变。其次,违约是合同里边很重要的一项条款,事关双方履行合同的诚意。若一方违约,怎么违,违约之后负怎样的,是很考验双方在进行交易时自行预测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防范。因此,违约一定要写的明确,讲双方的权利义务讲明白。
三、争议地点明确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后,以后发生争议,要打官司的话,一定要写清楚是去哪里打,是去法院还是仲裁,而且合同上的法院和仲裁机构要写清是当地哪里的法院和仲裁,签之前,最好去查看一下当地是否真的存在该仲裁机构或者法院。
四、盖章签字要清晰
本身,公章的真假性也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去检验一下的,但是公章带有隐私性很难去辨真假,但是一定要注意对方盖章的时候,要清晰可见,而且对方签字的字迹最好也要求工整清晰。
合同是双方意识表示一致协商的产物,具有法律效率,合同正确与否其效力有很大的差别,签订合同前要注意合同中关于合同的标的价款、权利义务、履行方式、违约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还要注意对方的名称是否与相关的登记资料相一致,需要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