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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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为准 高价收进纪念币引发诉讼

2018年8月10日  东莞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dgmmhtls.cn/
如今民间收藏“古玩”已成为一种“时髦”,但收藏“古玩”不但要有经济实力,更需要有“鉴宝”的独特眼光,否则一旦看走眼,非但巨额钱款打水漂,就是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获得判决认可。近日,静安区法院对胡成诉上海历藏文化传播公司要求退还货款16.8万元之诉不予支持。
  去年12月,来自温州的胡成向历藏公司购买两枚纪念币,其中黎元洪开国纪念币价格15万元,上海一两龙纹银币价格1.8万元。成交确认单注明,公司对商品的介绍、描述及评价仅供购买人参考,并附有北京中博文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鉴定书内容属于鉴定机构的意见,不表明公司的任何担保;购买人应对所购物品的真伪及品质自行审视,一经付款即表示接受该物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事后胡成以历藏公司交付的银币与权威记载不符,今年4月起诉到法院。胡成诉称,他购买纪念币后,向民间收藏高手讨教,还从权威古玩书籍上查悉所购银币与真品相差甚远,认为历藏公司出具的是虚假资料,多次与对方交涉,但对方以种种借口推诿。胡成认为历藏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返还相应价款。
  法庭上历藏公司辩称,出售给胡成的银币均有鉴定证书为证,胡成没有表明银币与真品不符之处,不同意他的诉请。公司还提供广州市历藏文化交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博文物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认定所出售的银币已经过专家鉴定。
  法院认为,古玩交易是一种特殊行业,胡成作为一名藏家对“古玩”买卖应有一定鉴赏能力,特别是从古玩鉴别到签署成交确认单,再到支付价款买卖成交,须经过仔细斟酌思量。现胡成尚无充分证据表明在买卖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仅凭相关资料撰文介绍,认定从历藏公司购得银币与真品不符,缺乏依据。法院遂对胡成的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点评】
  法院近年受理的收藏界纠纷,涉及最多的是“古玩”。古玩买卖、寄售和拍卖交易是一种特殊的行业,在长期“交易实践”中形成了特有的一套“运作模式”,如同翡翠赌石一样,讲究的是眼光。从胡成与历藏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看,是成交黎元洪免冠开国纪念七钱二分银币和上海龙纹银币,而本案系争标的物附有的鉴定证书表明,胡成购买的银币与约定相符。本案法院最终的认定是双方的合同,即成交确认单与交付的银币是否一致。